轻微伤一方不同意调解 ,要怎么追偿呢?
我被打成轻微伤?去警局协调对方态度不好,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明明是他们打人还硬说成时互殴,警方按照互殴调解我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有网友张七七咨询善言法务这个问题,自己带人看房发生了口角然后被对方打伤。闹到警局,警察听双方描述后认为是互殴,张七七不服,对方态度还不好,在警局还骂骂咧咧的。张七七到医院做了伤情报告,经鉴定是轻微伤。警方调解对方给张七七医药费,鉴于对方一直高高在上,以施舍的态度来表示他们的高贵。
私了,张七七特别不服,他要追究对方责任。可是怎么追究又不清楚,轻微伤应如何追偿呢?
轻微伤属于民事侵权的一种,大多是民事赔偿,或者是行政处罚
轻微伤属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轻微伤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过错方治安管理罚。
公安机关调解不了怎么处理?
当公安机关的调解有一方不满意时,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若主要是对方的态度不好,可主张对方当众给赔礼道歉。
小的案件会不开庭处理,但该走的法律流程不会少。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善言法务观点:息事宁人大多时候是好的,可以解决不少麻烦,但有些事情本不就有理说不清!
前段时间有一个游泳池发生的纠纷,一男孩在游泳的时候撞到了一名女子,两个人发生了矛盾,双方吵闹在一起后因女子的老公伸手拽了一下那个男孩儿,男孩儿的家长就不依不饶了,对女子大打出手,后来泳池管理人员调节好了,他们居然还上别人单位上闹。最后女子竟自杀了,他丈夫也在后悔招惹了这一家人。
想问问闹事的家长这个结果满意吗?孩子的错谁来承担?
事后家长说不希望看到现在的结果,然,在干什去了?谁会闲着没事儿污蔑别人,公共场所男孩儿有没有碰到别人不好证明,但是事情有没有男孩儿自己清楚。再说就是一个道歉的事情,有必要为了去证明自己孩子没错而大打出手,行事过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