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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怎么理解(关于正义的以管窥豹)


正义,有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别。程序正义,在通俗的理解上,是相对于实质正义的。


东方的文化传统比较看重实质正义,而西方则较早发展出对程序正义的重视。这个文化差异,从东西方的正义象征就可以看出来。


西方的正义象征,是正义女神。


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是一蒙眼女性,白袍,金冠。左手提一秤,置膝上,右手持一剑,一束棒。束棒缠一条蛇,脚下坐一只狗,案头放权杖一支、书籍若干及骷髅一个。


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正不阿。

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

王冠,因为正义尊贵无比,荣耀第一。

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义面前人人皆得其所值,不多不少。

剑,表示制裁严厉,决不姑息,一如插着斧子得束棒,古罗马一切刑罚得化身。

蛇与狗,分别代表仇恨与友情,两者都不许影响裁判。

权杖申威,书籍载法。

骷髅指人的生命脆弱,跟正义恰好相反,正义属于永恒。

正义女神是蒙着眼睛的,他显然看得见,否则没有蒙眼的必要。


因此,“不看见”是一个刻意的选择而非天生的缺陷。


正义女神选择不看,是彰显“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意思,这是程序正义。


东方的正义象征,大概可以说是包公戏里的包青天包拯。


在中国戏曲史上,没有一位官吏能够像包拯那样,可以频繁地出现在历代的戏剧舞台上,并且久演不衰。包公戏的流行,从南到北,几乎涉及到所有的戏曲种类。


包青天的脸谱和传统戏剧中的所有脸谱不同,它墨黑如漆,在脑门心的位置上用白色油彩勾画出一弯新月。这一脸谱为戏剧中的包拯专用的。前额所画,俗称“月形脑门”,学名“太阴脑门”。


传说中,包拯刚正威严,“日断阳间夜断阴”,白天料理人间的案子,夜晚则主持阴间的讼事,需要阴阳两界的“通行证”,而这“月形脑门”,就起到“通行证”的作用。

戏剧中的包青天,是带着某种理想化的包拯形象。包拯既是一位清正廉明、铁面无私、心智过人、执法如山的清官,又是一个半神半凡的超人。在他的身上,凝聚了老百姓对于清官的企盼,和对社会公正的向往,凝聚了东方的青天情结。


包青天总被形容为“明察秋毫”,他什么都能看见,甚至连动物为了准备过冬、初初长出细小无比的毛发也看得见。包青天的正义,标举的是实质正义。


西方的法庭戏非常喜欢搬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两难,来增加故事的张力。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利用“一事不二理”的原则辩护而逍遥法外,或者重要证据是非法搜索所得,必须排除,以致于眼看着坏人逍遥法外。于是,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从一组相对应的概念,变成一组相对立的概念,而坚持程序正义的结果总是:坏人逍遥法外。


其实,对程序正义的坚持,并不是因为轻忽实质正义,而是因为深刻地认识到实质正义之不可知。只有影视剧本的编剧们能够泡制出一种实质正义的确知,在戏中让演员把坏人犯案的过程演给我们看。


司法的现实是,没有人能够全知地掌握实质正义,司法官不是编剧更不是导演。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程序正义才是通往实质正义的道路,因此,坚持程序正义就是实践实质正义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