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2年执行是不是就不用死 ?不要再弄错了,不是两年后再执行死刑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从古代的奴隶制到后面的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到现在社会主义,中间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而各种制度的产生就是为了对人民的一种制约,不然这个社会根被没有办法生存下去,皆为杀戮,有人的地方就免不了磕碰争吵,甚至是关于生命的伤害威胁。如今社会已经进入了很安宁和平的社会,这种和平盛世、没有随意的打打杀杀是万万全全感受到的,因为和我们所熟知的历史完全不同。
这样的生活能够如此和平,离不开各种条约、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无论是谁都要为了自己的言行负责,就像中国的刑法中,死刑也是从古代延续下来的,不同的是现在的刑法程度是根据一个人的犯罪严重程度来划分的,但是在古代,可能一个人没有犯太大的错,很有可能就是杀头之罪,甚至是株连九族。但是如今的死刑是一个人真的最大恶极,不可饶恕才会判处死刑。死刑中有一个死刑也是有所不同的,例如死刑缓期2年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以为是两年后再执行死刑,不要再弄错了。
如今的刑法、宪法对于任何一项决定都划分的非常细致,就好比同样的杀人案,也可能会有不同的死刑判决方案。要看一个人的主观思想,如果是正当防卫杀人那又有所区别。这些人的犯罪经过极其残忍,或许有的时候存在只是想要吓唬或者没有想置于死地,但是最终构成了杀人结果,这都是要收到刑法的追究。
死缓是要满足这个人的罪行罪不至死,但是犯罪的内容达成了死刑,或者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者在智力上有着明显障碍的,这样没必要立刻执行的那种,这些人都可以被判处死缓。而死缓的人可以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如果表现的好,可以将刑减轻为无期徒刑,表现如果立大功,可以再次减刑,就比如曾经有一个叫李红涛的死刑犯,他就因为发明了专利无线电机被免除死刑改为有期,后来多次的发明专利造福社会,因此之后被放出狱。
不同角度上看,死缓就相当于保住了命,因为不是立即执行的死刑,基本上都是有些者客观因素的存在,基本上不是主观意识的犯罪,所以国家愿意给机会,让其立功减刑。死刑也有点类似古代的秋后问斩,秋天带着一丝凄凉,虽不同于死缓,但同样的是给最反对了一点生机。不过还是有不知悔改的人,如果在这两年不好好悔过,在监狱里不服从管教,那么两年后的死缓就得不到被原谅的机会,也就此与人生终结,也是生命的结束。
身而为人,还是不要做那些不理智的事情,人在世界上才能感受世界带来的美好,不要侵犯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就像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不能做损害其他国家的事,侵犯其他国家的领土。但是现如今已经有很多国家将死刑废除,这还是不太合适的决定,死刑废除将会给国家的治安带来更多的暴乱分子,更加的猖狂。但是死缓已经是这些罪犯更大的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可能在不法分子眼中,不管怎样,自己是还会出来的,所以只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其他的后果也无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