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试用期最长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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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8 15:44:11
关于劳动合同和试用期,你了解多少?赶紧来看看吧!
你知道,劳动合同中
是有“必备条款”的吗?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劳动合同签订完成后,劳动合同文本应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试用期最长是多久?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以下三种情形,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
(3)非全日制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