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和现实,个人所得税怎么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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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7 19:07:10
个人所得税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需要注意的2个点:
1.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个人观点:重复申报!!!
起征点5000元*12=60000元,不管是综合所得还是经营所得,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只能使用一次!
纳税时间: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适用税率: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关键点: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需要先计算,比较,在选择。
2.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
个人观点:请一定要和共同填报人,商量一致,避免出现超过标准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