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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屈辱历史事件简介

《中国近代屈辱史》

1、第一次鸦片战争(《南京条约》)

1840年,英国以林则徐虎门销烟为借口,派远征军侵华。6月,英军舰船47艘、陆军4000人在海军少将、驻华商务监督义律率领下,封锁海口,一路北上炮击大陆。

鸦片战争以中国的失败而告终,签订《南京条约》《虎门条约》、中美《望厦条约》,赔偿英国军费白银2000万两,被迫开放5口通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从此,我国共与列强签订近1000条不平等条约,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第二次鸦片战争(火烧圆明园)

1856年10月至1860年10月,英、法在美、俄支持下联合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攻占北京,大肆劫掠圆明园,圆明园总管大臣文丰投福海自尽。英国军队首领额尔金在英国首相帕麦斯顿的支持下,令3500名英法联军纵火焚烧圆明园,大火三日不灭,圆明园及附近的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畅春园及海淀镇均被烧成一片废墟。安佑宫中,近300名太监、宫女、工匠葬身火海。大火连烧3天3夜,使这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化为一片废墟。

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北京条约》《天津条约》《瑷珲条约》等条约,丧失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及西北9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赔偿英法白银各800万两,开放营口、天津、大连、南京、镇江、淡水、台湾、汕头、琼州等11地为通商口岸,拆毁大沽至北京的炮台。列强侵略更加深入,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程度

3、中法战争(《中法条约》)

1883年12月至1885年4月,法国发动侵略中国和越南的战争。第一阶段战场在越南北部;第二阶段扩大到中国东南沿海。

中法战争爆发,中国军队在老将冯子材的带领下,取得节节胜利,法国战败。但腐败无能的清政府"不败而败",签订《中法条约》,承认法国对越南的占领,允许法国将铁路修进中国内地。

4、中日甲午战争(《马关条约》)

1867年日本挑起战争侵略台湾,被台湾军民击退。然而,腐败无能的清政府还是赔偿了日本军费50万两。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马关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5、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辛丑条约》)

1900年5月28日,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包括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俄罗斯帝国、日本帝国、意大利王国和奥匈帝国,入侵部队总数约为5万人。

1900年8月14日,北京被彻底摧毁。八国联军任意杀戮、强奸、纵火、抢劫!紫禁城、中南海、颐和园无数珍宝被盗劫!八国联军总指挥韦德韦斯特后来承认,中国所遭受的损失和抢劫细节将永远无法被发现,但这一数字是天文数字、难以估量

1901年9月7日,中国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等十一国政府签定《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赔偿10国白银共9亿多两,分36年还清。清政府保证严厉镇压一切反帝活动,惩办对镇压不力的官员。在这次空前的浩劫中,慈僖竟然厚颜无耻地向列强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充分表现其投降卖国的奴才嘴脸。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民不仅遭受满洲鞑子精神肉体剥削,更遭受欧美列强蹂躏压迫,中国人民的苦难更加深重、沉重了

6、日俄战争

1905年日俄战争,战场竟然设在中国,意欲争夺东北中国领土,无数中国人在这场列强夺食战争中丧生。

7、日本侵华战争

1931年9月18日,"918"事变爆发,日本侵占东三省,步步向中国内地侵略。泯灭人性的邪恶731细菌部队,用活人做抗冻值级、细菌病毒实验,解剖摘取活人器官,惨绝人寰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全面爆发侵华战争。中国军队伤亡331万多人,细菌及毒气试验、战火、壮丁、杀害、饥饿、疾病、鳏寡孤独及肢体伤残直接伤亡人口5000万人以上,流离颠沛、冻饿疾病而死伤者不可胜计;损失财产及战争消耗达6500亿美元(按1945年货币折算)。

1937年12月,日军发动灭绝人性的南京大屠杀,杀戮活埋35万余人,强奸2万余人。(无穷灾难,难以估量,日寇罪恶,罄竹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