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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取钱”赚跑腿费?小心银手铐等着你!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帮人取个钱就能轻松日赚千元”,面对如此诱人的“兼职”,你是否能保持清醒?长沙麓谷派出所近日破获的一起案件揭开了这“馅饼”背后的陷阱——它最终通向的并非财富,而是冰冷的手铐。

7月14日,麓谷派出所接到湖南湘江新区反诈中心一条紧急指令:辖区某居民名下的银行卡被用于提取一笔来源可疑的2万余元现金,该款项已被确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民警谢青洋、申俊杰立即展开侦查,依托缜密的分析研判与实地摸排,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刘某的身份信息,并于当日将其成功抓获。

“我以为只是取个钱赚点外快……”刘某落网后的供述令人扼腕。他坦言,自己是在下班途中被陌生人搭讪,对方抛出一个“兼职赚外快”的诱饵——只需戴上头盔、口罩“全副武装”,持他人银行卡去ATM机提取现金,每完成一单即可获得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报酬。

在看似唾手可得的利益面前,刘某虽已隐约察觉卡内资金来路不正,却仍心存侥幸,认为只是“取个钱”而已。他按指令将现金交至指定地点,自以为分得了一杯羹,殊不知已沦为诈骗分子洗白赃款链条上的一枚棋子。刚刚到手的“跑腿费”尚未捂热,一副象征法律制裁的“银手镯”已冰冷地戴在了他的手腕上。

“你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已经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隐罪)!”办案民警表示,刘某的遭遇绝非孤例。所谓“帮信罪”,即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如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者即构成此罪。而“掩隐罪”则针对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仍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行为。在电信网络犯罪领域,具体表现为协助非法套现、分散转移巨额资金、使用异常手段或他人账户频繁操作取现等行为。民警特别强调,即便诈骗主犯尚未归案,只要有充分证据证实资金确系犯罪所得,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所谓“只需提供银行卡,躺着赚佣金”“帮忙取现,报酬丰厚”等极具诱惑力的“兼职”信息,往往是精心伪装的犯罪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图小利不仅会让个人面临严厉刑事制裁,更在客观上助长了诈骗犯罪的嚣张气焰。

长沙警方提醒,筑牢防线,远离“两卡”犯罪深渊。公众需时刻保持警惕,首要的是破除“轻松赚快钱”的迷思。任何要求提供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用于“刷流水”“走账”或所谓“贷款包装”的行为,都是危险信号,必须坚决拒绝。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及各类支付账户信息,它们是个人财产安全和个人信用的重要屏障。同时,对网络上的“高薪兼职”“刷单返利”等引流信息务必擦亮双眼,许多“跑分”参与者最初正是被此类诈骗话术诱入歧途,求职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