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政治权利还公开受访?“自曝犯罪经过”视频热播后被下架!
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竟能接受自媒体博主采访,大肆谈论犯罪经过和服刑情况并在网络发布?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针对该情况对一网络公司以及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被剥夺政治权利
还“抛头露面”接受采访

某视频平台截图
“上海大哥快60了进去32年,在牢里时间比在外面多,出来不认识家。”
“上海大哥云南劳改近20年,里面伙食不好,因为调皮捣蛋经常关禁闭。”
2024年9月,这两条网络采访在某视频网站发布后,热度迅速上涨,浏览量、评论量一路飙升。视频中的陈某大肆谈论自己所犯罪行以及监狱服刑情况。
该视频迅速引起了宝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的注意,“如果陈某所述情况属实,那么他现在很有可能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检察官联系相关行政机关了解情况,调取了陈某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以及刑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材料等,查实了陈某为宝山区人员,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裁定减刑后刑满释放,现仍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平台审核缺位
监管存在漏洞
检察官调查发现,陈某虽知晓自己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但对具体限制规定理解模糊,“告知我挺多规定的,我只记得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至于被采访的视频,陈某表示,在2024年8月至9月期间,经朋友介绍,某自媒体博主找到他拍摄采访视频,并发布在网上,后来被告知此事违法,他便要求该博主下架视频。
“视频下架前播放量已达到60余万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视频平台对视频发布应负有审核责任,行政机关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工作仍需改进。”为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改进和落实,检察官对该视频网站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建议该视频网站主动规范发布视频的合法性,加强对平台视频的审核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的内容管理机制;
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规定的陈某作出处理,全面排查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情况。
涉事视频下架
强化执行监管
近日,该视频网站回复已及时传达检察建议内容,后续将加大对类似视频的审核力度,完善举报通道,做好社会监督。
相关行政机关表示,已责令自媒体博主删除有关视频,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进一步加强规范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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