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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合法吗?员工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吗?



是不是会收到这样的问题,或者看到这样的讨论:

公司最近有很多员工都不想缴纳社保,可不可以让他们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吗?有没有什么风险?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可以免责吗?一旦出事,后果由谁来负担?

员工自愿要求不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不购买社保吗?

我找到了一份还算满意的工作,不过公司说除了劳动合同还得签一份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这样合理吗?

我想对公司说自愿放弃社保,把社保转成工资给我,这样是不是能多赚一些?

……

从这些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是分“真自愿”和“被自愿”两种情形的。

但是,无论是“真自愿”,还是“被自愿”,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公告: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应。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和员工都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公司和员工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能根据公司或员工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是员工和公司都必须依法缴纳的。即使公司和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缴纳协议》,也是属于无效协议。

无论是员工,还是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都是弊大于利,得不偿失,尤其是对于公司。

如果公司因为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将会带来不少经营风险,且影响公司的雇主品牌。

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依然会面临不少法律风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公司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公司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员工个人而言,缴纳社保也有不少好处。

退休有养老金。社保秉承“多交多得、长交多得”的原则,只要你交得越多,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治病可报销。没有医疗保险的代价是巨大的,最直接的损失就是无法报销医疗费。

报销生育费用,还可领补贴。男性可以享受陪产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女性不仅能报销生育费用,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差不多可以领到相当于3-4个月工资的补贴。

失业有保障。如果有失业保险,当不幸失业时,就可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期间为重新就业做准备;还可以领到一笔生活费,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给生活一份保障,减轻生活压力。

工伤有补助。如果不幸因工伤残,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用、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正因为社保具有这么多的好处,所以,经常发生因为自愿放弃社保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如果因为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所有损失均有公司承担,无论员工是“真自愿”,还是“被自愿”。

所以,“被自愿的”自然不用多说,即使“真自愿的”,也会主动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补偿社保待遇损失。

纵观全国各地形形色色的类似案例,司法判决的结果主要有这两种:

第一种是,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法定义务、强制性,不能因为约定而免除,所以员工应为员工补缴社保,应补偿员工的社保待遇损失;

第二种是,成年人需要对自己说的话、签的字承担责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不予支持。

无论是哪一种结果,都会对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风险。

如果员工有证据能够证明是“被自愿”,那么员工还可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被迫离职,要求公司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不仅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也有可能给员工自己带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