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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签订合同可以让合同当事人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如果进行借贷活动的,就需要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有些人对欠款合同和借款合同分不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很容易搞混,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详细解答。

欠款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在于:

前者因为之前的借款未还,而与出借人达成一个确认欠款,并确认还款时间的合同;后者则是借款人为了借款而与出借人签订的合同,主要是确认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承担的利息和还款的时间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时签订的合同,而欠款合同是借款人借了出借人款项后未能偿还,而双方签订的确定欠款偿还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