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001-中国的行政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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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6 10:31:13
基本概念: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基本上划分为三级,即省,县,乡。但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就是在省、县之间增加一级政区,实行四级制,这也形成了三级和四级并存的体制。
四级行政区基本数据如下: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4个省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组成,共333个。
县级行政区:由市辖区、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组成,共2843个。
乡级行政区:由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区公所组成,共38602个。

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划分概述图
省级行政区具体区划(注: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共5个)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共3个)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共7个)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共3个)
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共3个)
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共5个)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5个)
港澳台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行政代码710000)(共3个)
合计: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4个省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区划划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