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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食品抽检:10个批次样品不合格 涉及两所学校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5号)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3大类食品251批次样品(含“你点我检”专项15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卫辉市湖畔餐饮店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新乡市紫光阁餐饮有限公司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新乡市田家炳高级中学1批次餐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9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原阳县佰鲜惠购物超市(个体工商户)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79mg/kg,标准规定≤0.2mg/kg。

5.原阳县佰鲜惠购物超市(个体工商户)1批次芹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075mg/kg,标准规定≤0.04mg/kg。

6.新乡市太行中学1批次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辉县市人民医院1批次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1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新乡县朗公庙镇汇鑫餐饮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原阳县路寨乡圣缘购物广场1批次大葱,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0.61mg/kg,标准规定≤0.3mg/kg。

10.原阳县路寨乡圣缘购物广场1批次生姜,其中吡虫啉检出值为3.96mg/kg,标准规定≤0.5mg/kg。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办单位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支付宝、微信12315小程序等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5年8月25日

来源:新乡广播电视台

编辑:邢保雯(实习)

二审:陈培闯

三审:卢家民